生猪计划收购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824页(433字)
生猪计划外议购的对称,后来部分地区逐步演变为一种生猪收购政策。
1961年,根据当时生猪生产情况,允许社队和农民完成派购计划以后剩余的肥猪自由出售,由买卖双方议价。当时,不少地区规定,计划内的派购部分,由国营商业经营;计划外的议购部分,由供销合作社经营。1962年,生猪生产恢复和发展,议价经营的生猪,亏损越来越大。1963年,国务院决定:生猪的收购,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的部分,统一归口由国营商业经营,商业部随即提出生猪收购“以计划收购为主,议购为辅”的原则。
1964年,生猪生产继续发展,两个市场的两种价格差距进一步缩小。国务院财贸办公室作出“适当增加派购,减少议购或不议购”的决定后,各地相继停止了计划外议购。
由于当时生猪供求基本平衡,不少地区将派购改为计划收购。即根据国家下达的生猪收购计划逐级下达到公社的生产队,由队负责完成,不再派购到户;完成计划任务以后的肥猪,农民愿意交售,国家仍按计划价格收购,不搞议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