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蒙商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885页(483字)
旧中国进入蒙古族聚居地区从事交易的汉族商人。
旅蒙商始于明朝,16世纪初叶,首次出现“旅居蒙境的商人”,但这种民市同明朝“禁绝私市”的政策不相容,遂被禁绝。清初,康熙派兵远征,为了保证驻扎在蒙古的重兵的给养,配备了随军贸易人员,他们多是从内地招募而来的汉族商人,在脱离军队以后,因懂蒙语,通蒙俗,继续留下经商,遂成为旅蒙商的基础力量。此后,汉族商人陆续进入蒙古族地区经商。旅蒙商有行商、座商和小商贩,按资金分为大、中、小三类。大旅蒙商,设在较大城市,在附近地区设有行庄、联号,还有附属牧场、加工厂、钱庄等企业,有驼马车队,自办运输,他们后来还同地方官吏和蒙古封建主相勾结,以高价赊销商品,赊欠的货款同高利贷一样要索取利息,并要以牲畜按低价抵偿欠款,从中获取三重盘剥,从而发展成垄断性商业资本。中等旅蒙商,多设在中、小城镇,一边坐地经营,一边定期到草原流动购销。
小旅蒙商,则是定居下来的汉族小商贩或兼营他业。1945年,随着人民政权的建立,国家采取利用、限制、改造政策,到1954年,基本上为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