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36页(481字)
所有制的法律表现。
即法律规定并保障的民事权利主体对财产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一定社会里客观存在的人与人之间因物质财富主要是生产资料的归属而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表现。
财产的所有人可以自己行使对财产的占有、使用和处分,也可以将其中的某项或某几项权利暂时转交给其他人(如将财产出租)。
所有权是不依赖于任何人而是由所有人依照自己意愿独立行使的权利。
所有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个别人的所有权是受反映整个阶级利益(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则是全体人民的利益)的国家意志限制的。
所有权是以物为客体的基本物权,其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都是从所有权派生的。所有权是绝对权,一切非所有人都负有不侵犯这种权利的义务。
所有权受到侵犯时,所有人可以提起请求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诉讼;对所有权发生争议时,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所有权制度是最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是民法的核心。其他部门法也从不同的方面调整所有关系。从经济上看,所有权则是通过现实的生产关系不断地占有物质资料的权利,并把这种权利不断再生产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