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阿秀喜舍擅那物 崔俊臣巧会芙蓉屏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浙江古籍出版社《明清小说鉴赏辞典》第1073页(2128字)
本篇见于《拍案惊奇》卷27。
这则小说的本事采自明初李昌祺《剪灯新话》中的《芙蓉屏记》。故事叙述崔俊臣以父荫得官,补浙江温州永嘉县尉,在携妻赴任途中遇盗,崔俊臣被抛入江中,妻子王氏孤身逃离虎口,栖身尼庵。一日,有位名叫顾阿秀的将一幅芙蓉画施舍给寺院,王氏认得它是船中劫走的丈夫遗墨,就在芙蓉画上题一词,以抒心中冤屈。后来,富商郭庆春买得此画,送与御史大夫高纳麟,高挂堂中。
一日,高家来了一位卖字画的人,见了这幅芙蓉屏,泣不成声。高御史问明情由,才知来人正是崔俊臣。
他见旧物依在,又有妻子题词,感到破案有望,就将其情一一告知高御史。高御史设计让王氏走出尼庵,查知真相后,把强盗头子顾阿秀捕捉到官,问成死罪。
崔俊臣夫妇得以团聚。
一般评论者都把这篇小说归入公案小说类,这种看法值得商榷。诚然,这则小说的情节发端是一桩江湖大盗谋财害命案,情节扑朔迷离,符合公案小说的一般特征。但凌濛初的本意似乎并不在此。
他在小说的开头借陆仲旸的《芙蓉屏歌》说:“谁能听我《芙蓉篇》,人间夫妇休反目。”篇末又特意点明:“此本话文,高公之德,崔尉之谊,王氏之节,皆是难得的事,各人存了好心,所以天意周全,好人相逢,毕竟冤仇情报,夫妇重完,此可为世人之劝。”可见,作者“敷演”这篇小说的目的主要在于歌颂崔俊臣夫妇的“情”和“节”,亦即他们的诚挚爱情。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它应是一篇爱情小说。
认清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对小说的美学价值有正确的评价。
这则爱情故事的主人公是崔俊臣及其妻王氏,而王氏又是小说中着墨最多、居于中心位置的人物,作者所要突出表现和大力赞美的是王氏之“节”,即她忠于爱情,坚贞难犯的品格。
凌濛初笔下的王氏是一个忠于爱情、富有远见卓识的形象,她少年美貌,举止端重,知书识字,写染皆通,是封建社会的一位出众的女性。当强盗顾阿秀准备实施阴谋,提出移船别泊对,王氏即提醒丈夫说:“不知晚上谨慎否?”当顾阿秀在船上杀气腾腾,斩尽合家男仆女婢,又把崔俊臣抛入江中时,面对如此惊涛骇浪,王氏始终保持着冷静的头脑,“起初怕他来相逼,也拼一死”,后听见顾阿秀要她当儿媳的话,“心中略放宽些,道:‘且到日后再处。
’”如果按照封建社会中“妻为夫纲”的道德规范,此时的王氏也应该成为顾阿秀的刀下鬼,但全家的冤仇如何去报?王氏在尚有一丝生机的情况下选择苟活之路,是明智之举。
此后王氏假做强盗儿媳,“凡是船家叫他做什么,他千依百顺,替他收拾零碎,料理事务,真像个掌家的媳妇伏侍公公一般”。这一切迷惑了顾阿秀。王氏乘其不备,于中秋之夜逃离虎口,来到尼庵。
她在一月内“把经典之类一一历过,尽皆通晓,院主大相敬重,观他知识事件,凡院中大小事务悉凭他主张,不问过他,一件事也不敢轻做”。可见她确实聪明过人。
后来,王氏在院中看到了芙蓉图,先是“仔细认了一认”,看清是丈夫的遗物后,又机智地问明来源,“记了顾阿秀的姓名”,就提笔在画屏上写了一首词,向社会传达了蒙冤的信息:“岂知娇艳色,翻抱死生缘。”这幅芙蓉屏便成为他们夫妻团聚的媒介。
通过这一系列生动的画面,小说栩栩如生地展现了王氏的性格特征。作者巧妙地将崔氏夫妇悲欢离合的故事与一个曲折奇巧的公案故事交织在一起。
小说从顾阿秀劫财害命写起,到凶手伏法结束,崔俊臣夫妇的命运始终伴随着案情的发展而扣人心弦。通过这桩案件,读者可窥见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之一斑。顾阿秀等人是封建社会土壤上滋生出来的毒瘤,他们凶狠残暴,闹得社会很不安宁。“二拍”中有多篇描写船家(或店主)杀人的作品,表明这一丑恶的社会现象在封建社会中是普遍存在的。崔俊臣夫妇离散飘泊的遭遇,却又是那个社会中一切正真、善良和无辜的人民不幸命运的一个缩影。从这个角度看,小说的思想意义也并非“爱情”所能涵括。
凌濛初在小说中力求融“爱情”和“世情”为一体,以求多侧面、立体地再现封建社会的现实生活和人生。
署名“睡乡居士”的《二刻拍案惊奇序》说:凌濛初“其人奇,其文奇,其遇亦奇”。《顾阿秀喜舍擅那物崔俊臣巧会芙蓉屏》正是这种“思奇”美学追求的具体表现。
综观全篇,这种“巧会”的因素很多,如芙蓉图在尼庵的出现,崔俊臣在船上免砍一刀及其卖画到高家等等。作者将这些偶然发生的事加以敷演,展现了一幅委婉曲折的艺术画面,收到了出人意料的艺术效果。
在结构上,这篇小说采用双线纵横交叉法。
全篇围绕崔氏夫妇的命运展开故事情节。作者以王氏的苦难生涯为主线,是明写;以崔俊臣的生活遭际为副线,是暗写。小说拉开帷幕是崔氏夫妇的上任,这是两条情节发展线的开端,是合写;舟中遇盗,使崔俊臣生死未卜,王氏和丈夫天各一方,各自经历了漂泊凄凉的生活,是分写;芙蓉图的出现,使崔氏夫妇在高公的帮助下重新团聚,这两条情节发展线分而合一。这种故事发展的“合——分——合”和一明一暗的交叉纵横描写,使小说呈现瑰丽多姿的奇异色彩,富有艺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