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114页(657字)

历代相传的社会习惯。

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因素。是历史形成的、普及于社会和集体中的,在一定环境经常重复出现的行为方式。如迎来送往、婚丧嫁娶、节日喜庆、生活习惯、宗教礼仪等等。它是一种行为规则,又是其他道德规范的补充。

风俗的形成和发展,不仅取决于社会经济条件、历史特点、人们的社会地位、文化生活状况、宗教观点等,还同民族特点、地域差别,甚至地理、气候条件都有密切联系。风俗是道德活动的组成部分,但不能把道德品行归结为风俗,因为道德要求和道德举动常常高于习惯的行为方式,有时甚至否定现存的行为方式,具有进步的意义,它着眼于未来。而风俗只不过重现已经固定下来的行为方式。在阶级社会中,风俗往往被统治阶级所利用以巩固自己的统治。

任何社会的风俗都有两重性。具体表现在,首先,任何社会都存在新、旧两种风俗的差别、对立和斗争。

其次,旧的风俗,也包含着能够适应或无害于新的社会需要的内容和不适合甚至严重阻碍新社会发展的内容这两个方面。因此,在同一社会中总是存在新与旧,进步与落后、积极与消极两种风俗的对立。

随着时代的前进,社会的变革,革命阶级往往倡导移风易俗,支持新风俗和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旧风俗,消除不利于社会发展的旧风俗和坏风俗。但旧风俗的最终改变,取决于形成这种风俗的社会条件的变化。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旧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建立起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在社会中占有较大影响。移风易俗,克服人们行为中的旧风俗的残余,树立健康、文明、科学的新风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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