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风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194页(691字)
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在“左”倾错误的影响下,出现的“一平二调”的平均主义思潮。
由于中央和地方一些领导同志搞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对经济发展规律和中国经济基本情况认识不足,夸大了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急于求成,企图超越阶段,在短短的几年之内把中国建成共产主义,产生了“左”倾错误。“共产风”主要表现在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和“一平二调”上。“六”指一个公社的规模相当于原来的一个乡;“公”指所有制的程度要公,即生产资料要公社一级所有,还要加强公社、集体的公共积累。“公”和“平”是一致的,既然公了,也就好“平”好“调”了。公社就可以在全公社的范围内无偿调拨生产队的生产资料,生产队的劳动力。穷队和富队拉平,收入高的与收入低的拉平,对社员取消按劳分配,实行分配上的供给制。如农民进集体食堂吃饭实行不要钱。这样便出现公社“共”生产队的“产”,公社、生产队“共”农民社员的“产”,穷队“共”富队的“产”。
后来把这种超越阶段的做法称之为“共产风”。它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人为地搞“公”,无视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对集体经济和农民实行了一种变相剥夺,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极大地破坏了生产力。
“共产风”和浮夸风等严重错误,造成了全国为期三年的暂时经济困难。由于党中央很快发现了这一错误,举行多次会议不断纠正,到1961年5、6月间中央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终于最终制止了“共产风”。
接着,中国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进行三年经济调整,使受到挫折的社会主义经济重新走上正常的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