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12页(867字)

现代西方哲学中最流行的派别之一。

严格说来,存在主义是一种人生哲学,故又称“生存主义”。20世纪20年代产生于德国,40-60年代在西欧和美国广为流行,并成为一种国际性的、引起社会各阶层强烈反响的哲学、文学、戏剧和生活方式运动。丹麦的克尔凯郭尔是存在主义的理论先驱,德国的海德梅尔和亚斯贝尔斯是存在主义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

其他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萨特、塞尔、梅洛·庞蒂,美国的蒂利希、怀尔德等。存在主义内部又分为各种派别,但它们的共同特点是:(1)认为哲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生,是探索个人生存的奥秘,真正的哲学是研究人的具体存在的“人学”;(2)认为只有人才“存在”,因为只有人才能意识到自我存在,人之外的万物,不能意识自己的存在。而人的“存在”是人本能的自我意识的内心体验;(3)存在先于本质,这是存在主义哲学中最主要的命题,即先有一个没有本质的纯粹的主观性的“存在”,然后由它自由地选择或创造自己的本质;(4)每个人都是具体的孤独的个人,首先是个人存在着,然后规定它自己,所以人是绝对自由的。但尽管如此,自然和社会环境是和人作对的,因此他人即“地狱”。当个人被扔到这个同他对立的世界上来,就感到“恐惧”、“烦恼”,面临死亡和“虚无”的绝境。人只有在极度苦闷和死亡的边缘,才意识到“虚无”本身。

所以,哲学的任务就是研究“死亡”。

面对这种“绝境”,有的主张“冒险的活下去”;有的主张到宗教中去寻找解脱;有的倡导“英雄的”悲观主义,“谁自觉走向死亡,谁就是自由”;有的认为人生就是一场永无下场的“悲剧”。存在主义中,有人主张用存在主义的“人学”与马克思主义结合,以此克服马克思主义的“僵化”,其实质是要用存在主义代替马克思主义。

存在主义是资产阶级悲观没落和绝望挣扎心情的一种反映,它在一方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冷淡、残酷的现实,有一定的意义;另一方面,它毕竟是一种充满悲观主义、反理性主义、唯意志论的主观唯心主义派别。存在主义代表人物的理论观点不尽相同,政治表现差别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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