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国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76页(299字)

为了侵略扩张,把国家置于军事控制之下,穷兵黩武,使国家生活的各方面都为军事侵略目的服务的思想、政策和制度。

早在18世纪,普鲁士就曾流行军国主义。在现代,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的产物。

军国主义的特点是,在国内实行国民经济军事化,大量增加军费,军需工业畸型发展;向人民灌输侵略思想,强迫人民服兵役,加强镇压人民革命斗争,实行军事独裁。对国外,肆意奴役和掠夺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人民,干涉他国内政,破坏他国主权,进行颠覆活动,推行扩张主义政策,乃至发动侵略战争。

军国主义是对和平的威胁。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德国、意大利、日本都是典型的军国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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