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96页(658字)

指对自己要求严格,待别人则宽厚。

人们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都会以一定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一定的道德标准、纪律标准、质量标准、政治原则等等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严以律己”就是在这些方面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解剖”自己。做一个领导者,要以身作则,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要高一些,要求别人应当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发挥榜样的作用。俗话说的“己不正焉能正人”、“上梁不正下梁歪”,从一个侧面说明严以律己的重要性。

严以律己不是让人谨小慎微,而是从大处着眼,小处下手,通过严格的要求和磨炼,求得上进。人们在活动中要与他人、同志往来,待同志要宽厚,能爱人、让人、客人,允许别人犯错误,允许别人改正错误,对他人无关大局的缺点、“小节”,不吹毛求疵。

宽以待人的结果,反而会促使别人严格要求自己。宽以待人,不是对他人要求不严格,更不是纵容别人的缺点和错误,只是说不过分严格要求,不苛求于人。

“严师出高徒”一语正说明了师傅对徒弟严格要求、严格训练的重要。刘少奇说:“在思想、言论、行动上严格地约束自己,特别是对于同当时革命斗争有关的政治思想、言论和行动,要用严格的立场和正确的原则来约束自己,除此以外,最好连许多‘小节’(个人生活和态度等)也注意到。但是,对其他同志的要求,除开原则问题和重大的政治问题以外,就不要过分严格,不要在‘小节’上去‘吹毛求疵’”(《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67页)。人们自觉地“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就能形成一种高尚的道德风貌,从而大大减少人们之间的纠纷,增强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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