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59页(1021字)

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的优越于资本主义和其他一切剥削制度的特性。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中,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作了精辟的概括,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制度消除了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无法克服的固有矛盾,具有资本主义制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社会主义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日益摆脱剥削制度和生产资料私有制度形成的旧思想旧习惯,日益提高共产主义觉悟,日益形成共同的理想、共同的道德和共同的纪律。社会主义充分发挥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由它的本质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从而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得以直接结合,消灭了剥削制度,改变了劳动的社会性质,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实行按劳分配,决定了生产的目的是满足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这就从根本上克服了资本主义生产社会性和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的矛盾,消除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经济危机给生产力造成的破坏,消除了生产与需要之间的对抗性矛盾,大大的激发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而能够使社会生产力得到迅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仅表现在经济方面,而且表现在政治、文化、道德等方面。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人们的思想觉悟也将不断提高,价值观念不断更新,日益形成共同的理想、共同的道德和共同的纪律,整个社会的文化科学水平也日益提高,因而能够在全社会形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社会风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在理论上准备不足,加上指导思想和决策上“左”的错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又长期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没有立即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没能得到充分显示。正如邓小平同志多次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只有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不断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不断完善,否则,就是不合格的社会主义。

因此,坚持把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本国的实际相结合,大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才能生机盎然,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方能更好的发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