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教育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400页(365字)

亦称“示范教育”、“榜样教育”。

通过榜样(可作为学习、效仿标准的人或事物)而影响、启发受教育者的活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本身具有很大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一个榜样树立起来,就象一面迎风招展的旗帜,引导人们向某一个方向前进,它不仅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而且告诉人们应当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典型教育中的典型,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或事物;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可以是正面的典型,也可以是反面的典型。但应以正面典型为主,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鼓励、影响和熏陶的作用。在运用典型进行教育时,应注意:(1)既要引导群众学习全国性的先进典型,并要保持先进榜样的稳定性;(2)要向群众指出明确的学习目的和要求;(3)要把向榜样学习的活动落实到行动上;(4)教育者要首先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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