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高于认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439页(544字)

列宁强调实践意义的名言。

出自《哲学笔记》:“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实践不仅有普遍性的优点,并且有直接的现实性的优点”(《列宁全集》第38卷,第230页)。这是在一定意义上把实践和理论加以比较而言的。说实践具有“普遍性的优点”,因为,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普遍的,按照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改造世界的每一种具体实践活动都有它共同的规律性,只要条件相同,按同样办法去做,就可以得到同样的结果。

正是由于实践这种“普遍性的优点”人们才能通过实践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产生一定的理论的认识。理论认识也有这种“普遍性的优点”,因为只要是从实践中得来并经过实践反复检验的正确理论,都是事物本质和规律的反映,都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普遍应用,不过这种普遍性正是实践普遍性优点的总结和概括,没有实践的普遍性,也就没有理论的普遍性。此外,实践还有理论认识所没有的“直接现实性的优点”,因为,实践本身就是现实的物质活动,只有实践才能直接作用于客观对象,引起客观现实的变化,把人们的认识转化为客观现实,并使认识得到检验和发展。

而理论认识只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是属于人们头脑里观念性的东西,它本身不能直接引起客观现实的变化,只有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使理论转化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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