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理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468页(388字)

中国人民解放军团以上机关、部门中的政治工作人员。

1983年12月总政治部制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试行本)规定:政治协理员必须由忠诚党和祖国的事业,执行命令,作战勇敢,工作积极,学习努力,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并具有政治工作经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知识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担任。主要职责是:遵照上级政治机关、本单位党组织的决议、命令、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协助机关首长做好以下几项工作:进行政治教育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指导和进行党支部工作以及指导共产主义青年团、革命军人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学习军事科学、技术战术和科学文化知识;做好战时政治工作;做好干部工作和家属思想工作;做好保卫工作;做好尊干爱兵工作;做好拥政爱民工作;开展群众性的革命竞赛活动,做好奖励工作,组织学习英模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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