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479页(665字)

一种片面夸大事物和认识相对性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观点。

相对主义的基本特征是割裂事物和认识相对和绝对的辩证关系,片面夸大相对性,否认绝对性,从而把相对性绝对化。由于相对主义否认事物的绝对性,就必然否认事物一定范围内质的相对稳定性,从而取消了事物之间的界限,把事物看成是变幻不定、不可捉摸的东西,最终也就从根本上否认了事物的客观存在。相对主义在认识论上夸大认识上的相对性,否认相对之中有绝对,把一切认识都看成是相对的,从而也就否认了客观的是非标准。列宁指出:“把相对主义作为认识论的基础,就必然使自己不是陷入绝对怀疑论、不可知论和诡辩,就是陷入主观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第136页)相对主义作为一种哲学理论,中国战国时的庄子、古希腊的克拉底鲁,19世纪奥地利的赫等都是它的代表人物。作为一种思想方法,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有多种表现。

持这种思想方法的人,对于政治、思想的原则斗争和争论,在决定弃取时采取要么骑墙观望、见风使舵的态度,要么轻率地摇来摆去,从一个极端跑到另一个极端;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或者回避掩盖矛盾,或者折衷调和,不敢揭露矛盾、解决矛盾。对于某些人的缺点、错误,不是从确定的事实出发,实事求是地批评教育,使之前进,而是进行袒护,要么强调错误本身的相对性,要么强调人们看法的相对性,来几番“怎么看”,而把非说成是,把缺点说成优点,把错误说成正确;反之,对另一些人又把优点说成缺点,把正确说成错误。

因此,相对主义成为某些人搞亲亲疏疏、拉拉扯扯,搞宗派主义和分裂主义的手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