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创精神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521页(341字)

不受传统观念束缚、不墨守成规的独特的创造精神。

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最高表现。有独创精神的人,总是以“独创”和“最佳”作为自己追求和实践的目标,比前人、常人有新见解、新发现、新突破,其成果具有首倡性、独特性和新颖性。中国创造学研究者认为“创造型”人才应具有:(1)发明创造能力;(2)科学研究能力;(3)组织管理能力;(4)获得信息情报能力;(5)演说表达思想能力;(6)文字写作能力;(7)社交活动能力等。总之,具有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的思维方式,丰富的科学知识素养,百折不挠,坚韧不拔的毅力,刻苦钻研的精神,虚心好学的品格,是独创精神不可缺少的要素。

发现、启发、支持和鼓励人们的独创精神是思想政治工作者的重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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