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575页(1454字)

泛指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跟别人争胜,特指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者之间为谋取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斗争。

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有商品经济就有竞争。是为市场而生产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一种必然联系。在商品经济中,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商品价值表现为价格,都是通过竞争实现的。

恩格斯指出:“只有通过竞争的波动从而通过商品价格的波动,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才能得到贯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这一点才能成为现实。”(《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15页)竞争促使商品生产者努力改进技术,缩短生产和流通时间,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注意和掌握市场情况,因而能够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从历史上看,由于商品经济的性质不同,竞争也具有不同的特点。小商品生产者的竞争,建立在个体所有制和手工劳动的基础上,因而规模不大,但必然导致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资本主义竞争是以资本家私有制为基础,竞争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利益的对抗关系,它必然加速资本的积累和集中,加剧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导致经济危机的产生。为了争取生存和发展,榨取更多的利润,资本家之间的竞争,必然采取种种卑鄙的手段,尔虞我诈,无所不用其极。

在社会主义阶段,由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存在的客观必然性,由于各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和管理水平的不同,它们生产同一商品的劳动耗费不同,因此,社会主义企业为了获得自己的经济利益,争得更有利的生产和销售条件,更好地完成计划任务,在价值规律调节作用的基础上,企业之间也必然存在着竞争。

社会主义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竞争与资本主义竞争有着本质区别。《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长期以来,人们往往把竞争看成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现象,其实,只要有商品生产,就必然有竞争,只不过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竞争的目的、性质、范围和手段不同。”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竞争虽然与各企业的经济利益有关,但根本目的是要不断改进企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更好地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企业之间的关系首先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互相协作、互相支援的关系;它们之间的竞争是在公有制基础上,在国家的计划和政策法令的约束下,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前提下,让企业在市场上直接接受广大消费者的评判和检验,在鼓励先进,暴露缺点,优胜劣汰。同时国家计划和法令的管理,使社会主义企业间的竞争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竞争的手段,主要靠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等。

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竞争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积极作用。作为一种外在的压力,它可以促使企业采用新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并有利于打破部门、地区的垄断封锁,开放搞活,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可以自觉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使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紧密结合,使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可以促进整个社会文化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提高中国在世界市场上的经济地位等等。

由于价值规律也有自发作用的一面,竞争中就有可能出现某些消极现象和违法行为,这种情况只说明要加强国家计划对市场竞争的指导和管理,切忌因此而否定社会主义企业间的竞争。对此,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既不要放任自流,更不要禁止竞争,而应该加强教育和管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认真加以解决,以保护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竞争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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