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11页(534字)

亦称“科学假说”。

对事物产生、存在、发展、灭亡的原因或规律性作出有根据的假定说明。它是科学工作者进行科学研究活动常用的一种主要思维方法和手段。恩格斯说:“只要自然科学在思维着,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说”(《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61页)。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有个逐步暴露的过程,人们的认识也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

因此,假说常常是达到科学理论的一个必经阶段。假说,不是胡思乱想、是科学家运用自己占有的客观事实材料和科学知识,对研究对象本身内在规律的一种猜测和解释,或对自然界未知领域的预想理论。

假说,作为一种科学研究的方法,适应于各个科学领域。天文学领域的太阳中心说、宇宙大爆炸说;地质学领域中的大陆漂移说、板块构造说;生物学中进化论;数学领域中的“哥德巴赫猜想”等,都是或曾经是科学假说。

假说的建立离不开实践,同时也离不开各种逻辑方法,但它在未经实践检验证明之前,只能是猜测和假设。假说是创造性思维的一种形式,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科学家接近真理,发现事物规律的桥梁。社会科学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可以把假说这种思维形式引入自己的研究领域,使它成为分析原因,揭示规律,发展真理的一种思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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