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教育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40页(258字)

“个别教育”的对称。

在一定范围内所进行的广泛教育。是思想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

解决的对象通常是一定时期、一定地区、一定单位或系统的干部、群众普遍存在的共同性的、思想或认识问题、思想倾向或思潮。普遍教育的特点是:广泛性,即教育面广,范围大;共同性,即采取共同学习、共同教育的形式,解决人们的共同性问题;多样性,即具体教育的形式是多样的,如组织学习、英模报告会、党课、团课、参观、访问、分批轮训等。进行普遍教育的时候,要注意同个别教育结合起来,防止“一刀切”、“一锅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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