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85页(806字)

与物质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思想、道德、法制、科学文化方面的建设。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而精神文明又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的支持,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关系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大事。”(《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根据党的十三大的路线,我国正在进行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完善,进一步要求有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理论指导,舆论力量,价值观念,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克服小生产者的狭隘眼界和保守习气,抵制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腐朽思想,坚定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振奋起各族人民献身于现代化事业的巨大热情和创造精神,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强国。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同上)。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教育科学文化既是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觉悟水平的重要条件,它包括教育,科学,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卫生,体育,文物,图书馆,博物馆等各项文化事业,重点是教育和科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体现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要教育人民群众懂得社会主义民主,遵守法制,遵守纪律,努力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负有重大责任,既要加强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端正党风,又要以模范行动和艰苦工作,组织和推动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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