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记名投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0页(179字)

指选举人在选举时,只在选票上写被选举人(或只写对被选举人同意与否的意见),不写自己姓名的一种投票方式。

党章规定,党内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这种投票方式,可以使选举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选举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人;同时,别人也无法知道选举人投了谁的票或没投谁的票,可有效地防止出现追查选票以至打击报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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