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44页(366字)

我们党为促进和保证党的中心任务的实现,为发展党员工作确定的指导原则。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也不相同。1987年前,我们党一直坚持积极慎重的方针。所谓“积极”,就是各级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要重视并主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加强培养、教育、考察,并及时地把具备条件的同志吸收入党。所谓“慎重”,就是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和个别吸收的原则,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使每个被吸收入党的人确实是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为了适应党的工作重点转移的需要,1988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鉴于党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根据建国以来的经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应当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使发展党员工作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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