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名入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52页(250字)

指上级党组织的负责人,指名让下级组织接收某人入党的做法。

这种做法违反党章规定,是不能允许的。一个人能不能入党,应由本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讨论决定。如果党的上级组织负责人指名让下级组织接收某人入党,党的下级组织有权拒绝。如果党的上级组织负责人在下属单位工作时,发现有的人表现突出,已初步具备了党员条件,可以建议下级组织将其作为发展对象。

至于能否接收入党,完全决定于党的下级组织的意见。这种建议,同指名让党的下级组织发展某人入党是根本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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