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建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52页(308字)

1950年5月21日《中央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中提出的用以代替“自报公议党批准”建党方法的口号。

这个指示指出:所谓公开建党是指在劳动人民中间,应公开地进行关于党纲和党章的宣传教育,普遍提高他们的觉悟;在考察一切要求入党的人时,不仅听取介绍人的报告、本人的意见及党内反映,而且还要采取各种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使党的领导与群众的意见相结合,可能对被考察者有较全面的认识。因此,公开建党必须防止不重视群众意见(或只是形式上征求群众意见)和放弃党的领导这两种偏向的发生。实行公开建党,可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使党更好地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党员质量,提高党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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