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材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54页(392字)

在干部职务任免过程中形成的依据或可供参考的文字材料。

主要包括:(1)书面报告。下级组织确定干部职务任免意见后,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上级党委报告。书面报告要写明干部的拟任或拟免职务,任职或免职的理由,以及干部免职后的安排意见等。(2)干部任免呈报表。

对拟任职务或拟免职务的干部,要填写统一印制的干部任免呈报表。呈报表中的各个栏目的内容,要按规定填写准确、清楚。

(3)考察材料。考察材料的内容一般包括:干部的基本情况、“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政治业务表现情况、缺点等。

有特殊问题的干部,要写出专题调查材料。

(4)民意情况。即干部在民意测验、民主推荐中形成的群众评议意见、得票情况。(5)任免文件。

即党委决定干部职务任免后的任免通知。(6)任命书。

凡担任国家机关行政职务、企事业单位行政职务的,由批准或通过任命的机关主要负责人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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