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梯队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58页(757字)

是指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经过精心挑选的、由优秀中青年干部组成的、准备作为较高层次领导班子接班人的后备干部队伍。

“第三梯队”是借用的一个军事术语,是对接班人或后备干部的形象化比喻。三个梯队的划分,原来是针对中央最高层次领导班子说的,不能层层套用。

如对地局级领导班子的接班人队伍,不宜称为“地局级第三梯队”,而应叫作“地局级后备干部”,而对整个选拔培养各级后备干部的工作,则可统称之为“第三梯队建设”。

第三梯队建设与我们党六十年代提出的选拔培养接班人的思想是一致的。

第三梯队建设的概念,是1983年5月中央领导同志在为召开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政协六届一次会议邀请各方面人士举行的座谈会上首次提出来的。中央领导同志指出:为了使国家长治久安,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连续性和稳定性,必须从现在起开始搞“第三梯队建设”。这以后,中央领导同志又多次反复强调这个问题。1983年6月,邓小平、陈云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都讲了第三梯队建设的问题。

陈云同志说,要趁我们在的时候把第三梯队建立起来,这是国家的大计。1984年12月,陈云同志在与阿尔希波夫谈话时又指出:“我们现在实行三梯队的办法,……从五十岁左右,四十岁左右的人中选优秀的组成第三梯队,放在各级领导岗位上锻炼,准备将来接班”。1985年7月,邓小平同志在接见日本木村睦男议长时说:“我们现在正在搞第三梯队,将来还要搞第四梯队、第五梯队,这就从人事上保证现行政策的连续性”。同年6月,中央书记处正式讨论了第三梯队建设工作,下达了中发〔1985〕15号文件,强调指出:“建设第三梯队,大胆起用和培养一代新人,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战略任务,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继续把这件大事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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