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河南、陕西等省地下党被诬陷为“红旗党”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244页(778字)

1943年延安审干运动中康生一手制造的一起诬陷地下党的假案。

当时,康生把原甘肃地下党的一个同志打成所谓“红旗党”,诬陷这个同志是国民党派进来的“特务”,并据此推断“红旗政策是国民党在其统治区对共产党实行内奸政策的一个新策略”。还以“抢救失足者”为名,大搞逼供信,制造了所谓“红旗党”一案。

甘肃、河南、陕西、四川、湖南、湖北、云南、贵州、浙江、广西等地区的地下党都被诬陷为“红旗党”,不少地下党员被打成“特务”、“叛徒”、“内奸”。

延安审干后期,中央发现康生制造的所谓“红旗党”一案纯属假案,及时进行了纠正,给受到冤屈的同志平了反。

但对整个所谓“红旗党”的问题,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未能作出全面的结论。经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考验以及建国以来的历次重大政治运动和多次审干的审查,证明上述各地的地下党组织都是我们党的一部分。在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这些地下党组织都曾英勇地领导了人民群众参军、参战和从事各种对敌斗争的活动,有力地支援了革命战争。在抗日和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中,很多同志为人民作出了重大贡献,许多同志壮烈牺牲。

把这一部分司志诬陷为“红旗党”是根本错误的。在“文化大革命”中,这一历史问题,又被翻腾出来,许多同志再次遭到诬陷和残酷斗争,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残、致死。

为了彻底解决所谓“红旗党”的历史遗留问题,清除康生制造这一假案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中共中央1981年9月决定:给甘肃、河南、陕西、四川、湖南、湖北、云南、贵州、浙江、广西,以及其他地区被诬陷为“红旗党”的地下党组织正式平反,推倒强加给这些地下党组织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并宣布对因此受到迫害的同志要彻底平反,致死的同志予以昭雪;对有的同志因此失掉了党籍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人事、干部档案中有这类不实之词的材料的,要取出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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