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党所举办的各类学校学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确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04页(435字)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建国前在中国共产党开办的军事学校、干部学校、干部训练班和为吸收干部而创办的、以学习政治理论政策为主、短期训练班性质的大学、公学学习后即分配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入校(开学)之日算起。

从上述干部学校(干部训练班、大学、公学)学习结业后,没有立即分配工作,而是转入专业学习或进入正规学校学习的,或者结业后自谋职业的,以及自行脱离中断学习的学员,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均不能从入校(开学)之日算起。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在建国前入革命大学学习的学员,学习后即分配干部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入校之日算起。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在当地解放后被人民政府接收、恢复开学的高等学校,以及抗日中学、联合中学、师范、职业学校等各类中等学校和干部学校附设的中学部、预备班学习后分配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分配工作之日算起。在职工作人员,由组织选送到各类学校学习,毕业后即重新工作的,其原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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