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当量密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42页(225字)

经过当量折算的专门人才数在一定范围内占职工总数的比例,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例如,在2000年人才预测中,将大学本科生定为1,再将研究生、大专生、中专生分别定为2、0.6、0.2个本科生,由此可以得出当量人才总数,以当量人才总数除以行业职工总数,就是该行业的人才当量密度。计算公式为:

以上是以学历标准计算的,也可以职务标准计算,折算方法可依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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