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脱离革命队伍,解放后又参加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98页(186字)

在全国解放以前,因为革命意志不坚定,而私自脱离革命或请假不归的人员,全国解放以后又参加工作的,他们的连续工龄,一般应从第二次参加工作的时间算起;因为客观原因与组织失掉联系,全国解放以后又参加工作的,如果他们脱离工作以后的时间,没有违反革命利益的行为,他们脱离组织以前的工作时间,可以和重新参加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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