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机关
书籍:组织人事工作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424页(226字)
依法行使审判权力的国家机关。
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审判权是一种国家权力。是由法定的国家专门机关,以国家名义,依照法律,对刑事、民事、经济等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权力。国家审判权的行使,关系到国家法制的尊严、人民民主专政权的巩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因此宪法规定,国家审判权只能由人民法院享有和行使,任何其他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不享有审判权,都无审理和判决任何刑事、民事和经济案件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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