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442页(231字)

即撤销现任职务,行政处分的一种。

对于严重违反国家纪律,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不能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给予撤职处分。如果受撤职处分人员有本、兼职务的,一般应该只撤销其本职,不撤销其兼职;如果错误情节特别严重,也可以同时撤销其本职、兼职。

撤职处分一般不同降级处分同时并用,但对某些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和降级处分同时并用。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必要时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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