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531页(208字)

日常应用文书的一种。

办理某种事物的书面凭证的总称。分证明性和说明性条据两类。

证明性的条据有:借条、收条、欠条、发条等。

说明性条据有:请假条、托事条、留言条等。条据的文字、格式简单。写作时应注意:(1)事项清楚明白、具体准确;(2)数字一律用大写汉字,如壹、贰、叁、肆等,数字后要写上“整”字;(3)签写真实姓名,有的还要写明单位或地址;(4)写明具体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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