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生育率
书籍:统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统计辞典》第2页(387字)
亦称“生育率”、“普通生育率”或“育龄妇女生育率”。
指年龄在15-49岁或15-44岁的妇女与这些妇女在一年内所生育的婴儿数之比。用千分数表示。
育龄妇女在妇女总人数中所占比例的多寡和育龄妇女生育率的变化是直接影响出生率的两个重要因素。一个国家要改变它的总出生率,无不在育龄妇女生育率上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一般生育率要比粗出生率精确,它排除了总人口中由于年龄与性别分布的不同而可能产生的曲解,从而比粗出生率更能表现出生育行为中的变动情况。计算公式为:
一般生育率和出生率的关系:
出生率=一般生育率×育龄妇女人数占总人口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