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民主革命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127页(600字)

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革命。

俄国十月革命以后,民族民主革命成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但就其性质来说,它仍然属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而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这种性质是由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及其革命任务决定的。大多数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原来都处在封建社会的发展阶段,由于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入侵,这些国家逐步沦为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帝国主义常常同这些国家内部的封建势力和官僚资产阶级勾结在一起,共同压迫和剥削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人民。因此,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社会主要矛盾是本民族同帝国主义的矛盾、人民大众同封建主义的矛盾。这些矛盾的斗争及其尖锐化,必然导致日益发展的民族民主革命运动。

这种革命的根本任务是,对外推翻帝国主义压迫,对内推翻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统治。前者属于民族革命,后者属于民主革命。

民族民主革命有资产阶级领导的和无产阶级领导的两种类型。由于革命的领导权不同,革命的进程和结局也就不同。由资产阶级或某些资产阶级化的王公贵族领导的民族民主革命,目的是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领导的民族民主革命,属于新民主主义的范畴,其结局是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

民族民主革命只有在无产阶级领导下,才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彻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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