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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尼教寺院文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民族辞典》第230页(539字)

回鹘文摩尼教文书,为西州回鹘国官府以官方文书的形式颁发给摩尼教寺院的。文书为卷子形,长270厘米,高29.5厘米,为黄文弼先生在吐鲁番从事考古工作时所得,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编号为:总8682T,82。文书上盖有红色方印11处,印文为汉字篆体“大福大回鹘国中书门下颉于迦思诸宰相之宝印”。文书的年代应在西州回鹘国建立后的早期,即禁止摩尼教的公元990年之前。文书规定了摩尼教寺院占有的土地和享有的特权,反映了摩尼教寺院对依附农民及奴隶的残酷压迫和剥削,例如:文书中的一段规定,该寺院的依附农民每年要向寺院交纳960石小麦、84石芝麻、24石豆子、36石小米(文书第26-28行)。另一处规定要向寺院交纳租粮4125(体积量词,吐蕃人曾从回鹘人中借用这个量词,大致在“斛”和“石”之间),此外还要交纳大量棉花、芦苇、甜瓜。文书还记有寺院中的大批奴隶,计有牧工、砍柴工、制毡工、养鹅工、厨役等。这件文书对研究西州回鹘时期摩尼教的传播情况及摩尼教寺院的社会经济状况,有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耿世民教授对此文书曾进行详尽研究,他的《回鹘文“摩尼教寺院文书”初释》一文,见于《考古学报》1978年第4期。《新疆考古三十年》一书中有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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