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民当家作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152页(531字)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

社会主义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从国体上来说,它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是指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不容侵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制度,对社会主义敌人实行专政制度。从政体上来说,它是民主和集中的统一,是指这种由绝大多数人实行的统治,必须通过民主制的政治形式来实现,即广大人民在无产阶级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

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它使广大劳动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其他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广泛享有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政治上,人民享有宪法所规定的一切民主权利,通过自己的代表机关对国家进行管理;经济上,人民享有劳动和依法从事生产、贸易和其他各种经济活动的权利,通过国家机关和各种经济组织参与经济管理和产品分配;文化上,人民享有依法从事科学、文化、教育活动和管理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的民主权利。

在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执政党对国家生活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新生活。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相区别的根本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优越性的集中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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