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水平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172页(304字)

通常指人们较为富裕的生活水准。

“小康”原是中国古代儒家所提出的比“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次一等的理想社会,后来,“小康”用以指可以维持中等生活水准的家庭经济状况。现在用“小康”表示一定的社会生活水平。根据1980年世界银行的分类,凡按人口平均年国民收入额在330美元以下的为低收入的国家和地区,年国民收入额在7590美元以上是高收入国家和地区。邓小平在1980年提出:“到本世纪末,争取国民生产总值每人平均达到一千美金,算个小康水平。”(《邓小平文选》,第223页)我国人民在本世纪末的奋斗目标,就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人民的生活提高到小康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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