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198页(462字)

资本主义国家议会上下两院的制度。

最初起源于英国,后为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所广泛采用。两院制名称各国不同,英国最初叫贵族院、平民院,后改称上议院、下议院;美国、日本叫参议院、众议院;法国叫参政院、国民议会;荷兰叫第一院、第二院;等等。两院都享有立法和监督政府的权力。

两院议员一般都由选举产生,具体办法各国不尽相同。

如美国参众两院均由直接选举产生;法国国民议会由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则由间接选举产生。有些国家对选举议员规定有财产、资历、种族等限制,也有的(主要是上议院)由国家元首直接任命或按特定身份充任。

上议院通常比下议院保守,其议员当选资格有更多的限制,如英国上议院主要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和教会首要人物等组成。议案通常须经两院分别通过才能成立,因而上议院往往可以用拖延和否决下议院通过的决议的办法牵制下议院。

但也有的国家规定,在两院决议不一致时,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议院未作出决定,即以下议院的决议作为整个议会的决议(如日本)。

也有的在两院不一致时,用两院协议的方式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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