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220页(424字)

指某些民族在事实上的落后性。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虽然实行了民族平等制度,但是,由于历史上长期民族压迫和民族剥削所造成的恶果,在一个较长时间内各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发展仍处于落后状态,这使他们在享受民族平等权利时不能不在事实上受到很大限制,这就是事实上的不平等。1921年,列宁在《论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当前任务》中,就已提出“消灭民族在事实上的不平等”。其后,斯大林在《论民族问题的提法》、《党和国家建设中的民族问题》等着作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论述,他指出:“所有落后的民族和部族在形式上和我们联邦内其他一切先进民族享有同等权利。可是不幸的是:有些民族没有自己的无产者,没有经过甚至还没有开始工业的发展,文化上极端落后,完全没有力量享用革命给他们的权利。

”(《斯大林全集》第5卷,第200-201页)消灭民族间存在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只有通过大力帮助后进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的途径加以解决。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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