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227页(655字)

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的民族观,他们对民族问题的看法和处理民族问题的纲领与政策。

其特点是“口头上承认民族平等,实际上则维护(常常偷偷地,背着人民)一个民族的某些特权,并且总是力图让‘本’民族(即让本民族的资产阶级)获得更大的利益,力图把各民族分得清清楚楚,力图发展民族的特殊性等等。”(《列宁全集》第19卷,第552页)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国家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民族运动中,在现代殖民地、半殖民地和民族独立国家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中,它有一定进步作用,但以符合资本主义的利益为限。在帝国主义时代的宗主国中,在依附于帝国主义的落后国家的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中,它往往表现为大民族主义、大国沙文主义、世界霸权主义,或民族闭关主义、民族分裂主义、民族投降主义,这则是反动的。所以,列宁指出:“抽象地提出一般民族主义问题是极不恰当的。必须把压迫民族的民族主义和被压迫民族的民族主义区别开来,把大民族的民族主义和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区别开来。”(《列宁全集》第36卷,第631页)在民族问题上,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观点同资产阶级是根本对立的。从国际范围看,无产阶级的民族观就是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坚持一国无产阶级斗争的利益服从世界无产阶级斗争利益的原则;同时,支持一切旨在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进步的民族主义,反对一切反动的民族主义。就国内范围看,无产阶级必须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主义,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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