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自主对外政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239页(642字)

是我国处理对外关系的总政策,也是一切社会主义国家处理对外关系的总原则。

所谓独立自主,就是把方针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在对内对外事务中相信和依靠自己的力量和本国人民群众的努力。在国际关系中,坚持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坚持各国的事情由各国自己去办,既反对别国干涉、包揽自己的内政,也不干涉、包揽别国的内政。

我国政府在发展对外关系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独立自主对外政策的内容。它体现在我国政府的政策声明中:我们坚持独立自主,决不依附于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也决不屈服于任何外来的压力;我们支持不结盟运动,不同任何大国结盟或建立战略关系,也不参加任何国家集团;对于重大国际问题,我们强调实事求是,一切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物本身的是非曲直,作出自己的判断,决定自己的态度;我们主张各个国家的事情,应由各个国家人民自己做主,中国自己奉行独立自主的政策,也尊重其他国家奉行独立自主的政策;中国永远不做超级大国,不搞霸权主义,也坚决反对来自任何方面和以任何形式出现的霸权主义。

独立自主对外政策的目标是争取世界和平,并在和平的国际环境中,发展自己的国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因此,我们坚持独立自主,要反对闭关自守、孤军奋斗,必须实行对外开放,积极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关系,更多更好地引进先进技术和利用外资。建国40年来,由于我国坚持了独立自主的政策,使新中国赢得了信誉和朋友,保持了自己在国际交往中的尊严,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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