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粮食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284页(890字)
列宁写于1921年4月,同年5月用单行本刊印,副标题是《新经济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
在1918-1920年间,苏俄曾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对农民实行“余粮收集制”。到1920年底,历时三年的反对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叛乱的斗争取得了伟大胜利。
但由于战争的破坏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继续实行,苏维埃俄国在经济上、政治上都出现了危机:工农业生产下降,人民生活困难重重;工农联盟面临破裂的危险;西伯利亚、乌克兰、顿河等地发生了富农叛乱;喀琅施塔得海军要塞发生了武装叛乱。面对这种情况,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及时分析了形势,于1921年3月召开了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果断地决定从战时共产主义过渡到“新经济政策”,对农民实行“粮食税”,以取代“余粮收集制”。
《论粮食税》一文就是列宁为实行这种转变而写的一系列理论着作中的一篇。全书共五部分,系统总结了十月革命后三年多的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论述了实行新经济政策的必要性和它的主要内容,阐述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及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的意义。
列宁指出,新经济政策是从俄国实际出发而采取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根本措施。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①废除余粮收集制,实行粮食税。
这对于改善农民生活、恢复生产、巩固工农联盟等都具有重大意义;②实行贸易自由。
农民的余粮归自己全权处理;③通过“租让制”、“合作制”、“代购代销和租借合同”等形式,把资本主义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
列宁指出,实行国家资本主义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中间站”和物质准备,它在俄国存在多种经济成分的情况下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对资本主义实行“赎买”是实施“国家资本主义”的“值得注意的意见”,这对无产阶级来说,是最便宜不过的事情。最后,列宁论述了当时的政治形势,指出了处理好工农关系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强调共产党员不要“亲手”包办“一切”,“要一面指导工作,一面向那些有知识的人(专家)和有组织大企业经验的人(资本家)学习”,领导工农群众发展俄国的社会主义事业。
新经济政策使俄国的工农业生产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到1926年就已接近战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