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革命》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286页(762字)
列宁在1923年1月16日-17日口授的一篇重要文章,载于同年5月30日《真理报》,副标题是《评尼·苏汉诺夫的札记》。
1921年,苏维埃俄国以新经济政策代替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后,经济、政治形势很快发生了改变。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建设问题提上日程,对不发达国家能否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急需从理论上加以论证。这时,列宁患了重病。他意识到自己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想把在总结六年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思考过的一些问题留下来,便先后口授了几封长信和五篇文章。这些信和文章被称为列宁的“政治遗嘱”。以同苏汉诺夫论战形式写成的《论我国革命》就是其中的一篇。
这篇文章针对第二国际机会主义和苏汉诺夫的谬论,论证了经济不发达国家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建立和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重大的理论问题,为不发达国家的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设社会主义指明了道路。文中,列宁剖析了苏汉诺夫的“俄国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足以实现社会主义的水平”的谬论及其“盲目模仿”、“非常胆小”,不敢“稍微离开一下德国的榜样”的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的特性,指出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辩证法“一窍不通“。
同时,根据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规律论述了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或者甚至在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的思想。
指出这并不违背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因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此外,还着重论述了资本主义不发达国家的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的思想。指出俄国的无产阶级已经取得了政权,有了实现社会主义的政治前提,也具备了工农联盟和丰富的物质资源这样两个建设社会主义的条件,在国际无产阶级的支持下,“社会主义的最后胜利是完全和绝对有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