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改组工农检查院》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287页(710字)

列宁在1923年1月23日向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的书面建议,载于1923年1月25日《真理报》。

十月革命胜利后的最初几年,由于布尔什维克党集中力量领导人民抗击外国武装干涉和镇压白匪叛乱,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进行国家机关的根本改造。1923年,虽然恢复国民经济的工作已进行了两年,但在苏维埃国家机关内,沙皇俄国的旧官僚机关的残余尚未根除,国家机关及其改善的问题,还“是一个非常困难、远未解决同时又急待解决的问题。”列宁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整个国家机关的改革,以适应新的建设任务的需要,提出了改组工农检查院的书面建议。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接受了这个建议。列宁在建议中指出:我们的国家机关,除了外交人民委员会部以外,在很大程度上是很少经过比较认真改变的旧机关的残余。尽管这些机关在外表上稍微粉饰了一下,但从其他方面来看,仍是一些最典型的旧式国家机关。为了真正革新这些机关,应该把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结合起来,使它们的组织和工作有计划、有目的、有系统,并能够同广大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提高它的工作质量。要吸取国内战争时期的经验,把党的优秀力量集中到工农检查院中来。

对这些人“都要经过特别的审查,看他们是否忠实,是否了解我们国家机关的情形,同时还要经过特别考试,看他们是否知道科学地组织一般劳动的原理,特别是科学地组织管理工作和行政工作等等的原理。”列宁还指出,中央委员会已经成为一个严格集中的和威信很高的集体。

但是,这个集体的工作还没有取得符合它威信的条件。经过这种改革,必将有助于这种情况的改变,进一步提高党的威信,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工农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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