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倍尔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314页(546字)

【生卒】:1840-1913

【介绍】:

德国和国际工人运动着名活动家,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和第二国际的创始人和领导者之一。

生于科伦一个普鲁士下级军官家庭。60年代初参加工人运动,1866年参加第一国际。

1867年当选为德意志工人协会联合会主席,同年起为国会议员。

1869年同威廉·李卜克内西等人创建德国社会民主党。1871年公开声明支持巴黎公社的斗争。1872年在莱比锡审判案中被判处监禁。

在狱中写成《妇女与社会主义》等着作。1878年俾斯麦政府颁布《反对社会民主党企图危害治安的法令》(即“非常法”)后,一度站在取消派立场上,主张解散党,后在克思、恩格斯帮助下改正了错误,领导全党转入地下斗争。1880年对赫希伯格、施拉姆、伯恩施坦(即“苏黎世三人团”)的右倾投降主义进行了坚决斗争。1889年参加创建第二国际,而后成为第二国际的主要领导人。

在反对无政府主义、反对福尔马尔和伯恩施坦的斗争中,曾作出重要贡献,但不彻底。晚年在战争、民族和殖民地问题上犯有中派主义错误。

1913年在瑞士逝世。列宁曾批判过他的错误,同时充分肯定了他的功绩,称他是“无可争辩地被公认为与工人群众最亲近最受工人群众爱戴的党的领袖”。(《列宁全集》第19卷,第2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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