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发达社会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378页(656字)

1918年,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初稿》中,首次使用了“发达社会主义”一词,但列宁从未把它作为一个范畴加以论述。

1967年勃列日涅夫在纪念十月革命五十周年的演说中,宣布苏联“已建成发达社会主义社会”,随后便逐步形成了发达社会主义理论。发达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高度发达的特殊阶段,是逐步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阶段。苏联理论界认为其基本特征:“这就是工人阶级起着先锋作用的劳动人民政权及克思列宁主义党对社会发展的领导;这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以及公有制为基础在高度发达的技术水平上为人民的福利有计划地发展整个国民经济;这就是为实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就是用科学共产主义思想和兄弟的社会主义国家及在全世界劳动人民友好的精神教育全体人民;最后,这就是在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国际原则基础上的对外政策”。(《发达社会主义》,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科学共产主义部编写,中文版第67-68页)。

此外,苏联理论界还就发达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体制、社会结构、阶级关系、精神文化等问题作了超越阶段的分析。1982年,安德罗波夫用“发达社会主义起点论”代替了“发达社会主义建成论”。

强调苏联目前正处在发达社会主义这一漫长历史阶段的起点,提出要完善发达的社会主义。戈尔巴乔夫上任后,于1986年10月1日,在全苏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研室主任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苏联今天的社会处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要求完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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