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379页(444字)

赫鲁晓夫在1961年10月苏共二十二大时提出的一个观点。

认为苏联已经消灭剥削阶级,阶级斗争已经不复存在;苏联社会已经形成道义上和政治上的一致,共产党的思想体系已经为各阶级和阶层所接受,因此,随着“全民国家”的出现,作为工人阶级先进部队的共产党已变成苏联人民的先锋队,成为“全民政治组织”,成了全体人民的党,即全民党。这种观点,早在苏共十九大时已经出现。

赫鲁晓夫把全民党和全民国家联系在一起,强调了党的性质的变化,其目的是为他们提出的二十年内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总方针服务的。勃列日涅夫接任后,对这一理论作了调整,承认全民党的阶级性,指出:“在发达社会主义的条件下,在共产党已成为全民党的时候,它决没有失去自己的阶级性。就其性质而言,苏共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工人阶级的政党。”(《苏共二十五大重要文件汇编》中文版,第86页)戈尔巴乔夫继任后,仍沿袭了勃列日涅夫有关全民党的观点,只是与“发达社会主义”分离,认为它是“完善社会主义”的主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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