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社会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411页(498字)

阿拉伯社会主义的派别之一,是叙利亚和伊拉克的复兴社会党所奉行的社会主义。

复兴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是由叙利亚人阿弗拉克在四五十年代奠定的,其目标是“统一、自由和社会主义”。复兴社会主义的主要观点是:(1)阿拉伯社会主义应该继承起源于伊斯兰教的阿拉伯民族精神和文化传统,并表达阿拉伯民族“崇高的道德品质”;(2)阿拉伯的统一和社会主义是不可分的,阿拉伯的统一又高于社会主义,因为只有实现了阿拉伯的统一,才具备社会主义的物质条件。这种观点70年代以后有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提出了“单独一个阿拉伯国家可以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3)社会主义是一个平等的社会,要消灭“民族的剥削阶级”,即帝国主义及其在阿拉伯世界的代理人;(4)国有化是走向社会主义革命的第一步,解决土地问题的社会主义办法是实现“耕者有其田”;(5)反对共产主义,认为共产主义是外来的,不符合阿拉伯的民族条件。

这种观点60年代也有明显的变化,表现在提出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思想的源泉之一,应当加以利用。

伊拉克和叙利亚的复兴社会党现均为执政党,都在国内推行复兴社会主义,实行了国有化和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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