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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价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55页(2029字)

商品价值表现的两极之一,相对价值形式的对称。

即作为其他商品价值的表现材料、能够和其他商品直接相交换的商品所取得的特殊价值形式。例如,在20码麻布=1件上衣的价值关系中,麻布处于相对价值形式,它通过交换使自己的价值相对地表现在上衣上。

上衣则不表现自己的价值,只是充当麻布价值的表现材料,起着等价物的作用。因此,上衣获得了一种特殊的属性,即它的自然形态成为价值的体现物,从而成为能够和麻布直接相交换的等价形式。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当商品A(麻布)通过不同种商品B(上衣)的使用价值表现自己的价值时,它就使商品B取得一种特殊的价值形式,即等价形式。商品麻布显示出它自身的价值,是通过上衣没有取得与自己的物体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而与它相等。

这样,麻布表现出它自身具有价值,实际上是通过上衣能与它直接交换。因此,一个商品的等价形式就是它能与另一个商品直接交换的形式。”(23·70)

商品的等价形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使用价值成为它的对立面即价值的表现形式。”(23·71)麻布的价值只能相对地表现在和它不同种类的商品上衣上,那么,上衣是以什么来表现麻布的价值呢?处于等价形式的商品本身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

作为价值物,它与处于相对价值形式的商品是同质的,所以两者可以发生等量交换关系。但是,价值作为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看不见摸不着,是不会自行表现出来的。

而且,价值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必须在不同商品的交换中才能实际地表现出来。“因为任何商品都不能把自己当作等价物来同自己发生关系,因而也不能用它自己的自然外形来表现它自己的价值,所以它必须把另一商品当作等价物来同它发生关系,或者使另一商品的自然外形成为它自己的价值形式。”(23·71)可见,处于等价形式的商品,不可能以它的价值而只能以它的使用价值,表现其他商品的价值。

在上述价值关系中,1件上衣就表现着20码麻布的价值。

当然,只是在商品麻布把商品上衣当作等价物的价值关系中,才是这样。但是,等价形式的这一特点直接表现出来的却是商品体上衣这个物本身就表现价值,似乎它天然具有能与其他商品直接交换的属性,就象它天然具有重的属性或保暖的属性一样。

从这里就产生了等价形式的谜。

(2)“具体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即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形式”(23·73)。充当等价物的商品的使用价值(例如上衣),是一定的具体劳动(缝劳动)的产物。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本来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范畴。但是,由于在20码麻布=1件上衣的价值关系中,上衣的使用价值成了麻布的等价物,因而生产上衣这种具体的缝劳动,就必然当作抽象人类劳动的化身,作为抽象人类劳动的可以捉摸的实现形式而存在。马克思说:“要造这样一面反映价值的镜子,缝劳动本身就必须只是反映它作为人类劳动的这种抽象属性。”(23·73)所以,生产等价形式的商品的具体劳动,成了抽象劳动的表现形式。

(3)“私人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的形式,成为直接社会形式的劳动”(23·73)。在私有制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生产上衣的缝劳动同生产麻布的织劳动一样,都是私人劳动。但是,在20码布=1件上衣的价值表现中,缝劳动是当作抽象人类劳动的化身和表现形式而存在的,而生产麻布的织劳动,只是在上衣能够和麻布直接相交换,从而织劳动和缝劳动直接等同的条件下,才被证明是直接社会形式的劳动。

因此,生产等价形式的商品的私人劳动成了直接社会劳动的表现形式。

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两个要素,同时又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两端即两极”(23·62)。

等价形式随着价值形式的发展而发展。在简单的价值形式中,是个别等价形式;在扩大价值形式中,是特殊等价形式;在一般价值形式中,是一般等价形式;最后在货币形式中,一般等价形式便和贵金属固定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为货币。

马克思在1867年6月27日给恩格斯的信中谈到等价形式时还指出:“商品形式的拜物教在等价形式中比在相对价值形式中更为触目。”(31·321)并将此作为等价形式的第四个特点。商品的价值是通过物表现并被物所掩盖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在相对价值形式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一种与自身不同的商品上面,“因此,这个表现本身就说明其中隐藏着某种社会关系。等价形式却相反。等价形式恰恰在于:商品体例如上衣这个物本身就表现价值,因而天然就具有价值形式。

”(23·72)货币拜物教,就是在等价形式的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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