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生产阶级
书籍:《资本论》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71页(442字)
与生产阶级相对立的,依靠剥削而取得收入的阶级。
又称不生产阶级。资本主义社会的非生产阶级包括大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
非生产阶级占有和瓜分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寄生的阶级。
资产阶级经济学各派对生产劳动的认识不一,划分非生产阶级的标准各异。
重商学派关于生产劳动的基本观点是把生产劳动概括为以下两类:(1)这种劳动从事出口产品的生产并能使国家得到高于产品价值的货币;(2)能使国家分沾新开采金银矿的产品的生产部门的劳动。所以,重商学派把受雇于资本家的农业工人和制造业短工等都划归非生产阶级。
而重农学派则把“所有从事农业以外的其他职务和其他工作的市民”(见26Ⅰ·28)列入非生产阶级。代表工业资本利益的经济学家李嘉图“把土地所有者称为‘非生产的’”(见26Ⅰ·169)。庸俗经济学家“马尔萨斯之流……直接为‘非生产劳动者’和明显的寄生者辩护,说这些人是必要的和有用的”(26Ⅰ·170)。